在香港,離婚前的「分居」是許多夫妻必經的一步。根據法例規定,不同分居時期可影響離婚申請資格,了解清楚「要分居幾耐」才能合法提出離婚,對於縮短程序時間非常關鍵。有人以為分居兩年就一定能離婚,但其實還要視乎雙方是否同意。本文將清楚說明香港分居離婚需時多久、流程如何及常見誤區,助你掌握關鍵步驟。

離婚手續申請專家
中港夫婦財產分配知識
五種中港常見的種類
二人在內地登記結婚
沒有兩個人的身份證與結婚證明,其中一方失蹤,兩個人都沒有互相聯繫,亦都不記得在中國哪一個地方結婚。
單方面離婚
其中一人提出離婚,但對財產分配與孩子撫養權持不同立場,不可以達成共識。
雙方於香港法庭辦理離婚
二人在申請離婚時未有分配好國內存款、房產及財產,於國內全部財產也登記於其中一個人的名義下,被另一方私自處理二人的財產。
二人在香港登記結婚
兩個人於香港登記結婚,沒有結婚證明,而伴侶失蹤,兩個人並再無聯絡
單方面堅決反對離婚
其中一人堅持不離婚,一直不配合作出離婚的程序。
中港夫婦財產分配知識
中港離婚財產分配知識
於中國大陸婚姻法中有夫婦共同財產的概念,在夫婦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雙方財產收入一般都會視為夫婦共同財產。而在香港的婚姻家事法中並沒有夫婦共同財產製;夫婦雙方結婚以後,一方的財產並不當然地成為另一方的共同財產。離婚之時,原則上也是各自財產歸屬各自所有,並不會因為婚姻關係而導致財產混同。
從孩子的立場及好處去想,卻不會循環打擾及影響到他們現在的生活為基礎。
中國大陸法律有關於夫婦債務共同承擔的製度,而香港法律對於夫婦一方債務另一方即無需介入也無需承擔。
香港婚姻法有明文規定夫妻一方有贍養另外一方的義務,而大陸婚姻法中則沒有這個制度,僅規定了夫婦有義務撫養子女和贍養父母。
根據香港《婚姻訴訟條例》第3條,如果婚姻的任何一方以香港為居籍,或在申請提出當日之前的整段3年期間內居住於香港,或在申請提出的當日與香港有密切緊密的聯繫,香港法院便對離婚法律程序具有司法管轄權
的確,中港離婚申請者需要證明其離婚的原因,表示關係到了終點,亦即是法庭說的「關係已破裂至無法挽救」。而香港法例下,一般允許以下的證明:
– 另一半曾與第三方偷情,而呈請人認為無法忍受與他/她共同生活。
‧另一半的行為令人無法合理期望呈請人可與他/她共同生活。
‧在提出離婚呈請前,呈請人與另一半已分開居住最少連續1年,而其配偶也同意離婚。
‧在提出離婚呈請前,呈請人與配偶已分開居住最少連續2年。(在這種情況下,毋須配偶同意離婚)
‧在提出離婚呈請前,呈請人已遭配偶遺棄最少連續1年。
‧就共同申請而言,申請雙方必須向法院證明:
─在申請離婚前,雙方已分開居住最少連續1年;或
─在申請離婚前不少於1年,已向法庭呈交一份經雙方簽署的離婚同意書,而且該通知書其後並未被撤回。
‧倘若家庭中有年齡未滿18歲之子女,則離婚呈請書中必須包括子女撫養權及探視權安排的建議。
‧此外,如果打算申請附屬濟助,例如申請贍養費、物業業權轉移、婚姻資產分配等,亦應在離婚呈請書中提出
若發現配偶失蹤,夫婦當中一方可首先單方面申請離婚。 根據香港《婚姻訴訟條例》第11A 條,申請人需要證明婚姻已破裂至無可挽救,例如配偶與人通姦、無法與其共同生活、分居最少連續2年,或遺棄申請人連續1年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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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是一個艱難的決定,不僅會影響你和你的配偶的生活,還會牽涉到你們的子女、財產、債務和其他問題。因此,在你決定離婚之前,你需要了解離婚手續的流程、注意事項和常見問題,以便你做出明智的選擇,並保護你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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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離婚前的「分居」是許多夫妻必經的一步。根據法例規定,不同分居時期可影響離婚申請資格,了解清楚「要分居幾耐」才能合法提出離婚,對於縮短程序時間非常關鍵。有人以為分居兩年就一定能離婚,但其實還要視乎雙方是否同意。本文將清楚說明香港分居離婚需時多久、流程如何及常見誤區,助你掌握關鍵步驟。
在這個全球化時代,不少香港人選擇在外地結婚、建立國際婚姻。但當婚姻走向破裂時,海外離婚與香港離婚的承認問題往往充滿挑戰。各國法律對離婚的定義、程序及效力不盡相同,有時即使在外地合法離婚,也未必自動被香港承認。了解相關法律要求與文件程序,能避免離婚在法律上無效的風險。
現實中,有人因配偶失蹤多年而陷入「離唔成婚、嫁唔到人」的尷尬處境。其實在香港,只要能合理證明配偶確實失蹤,並符合相關法律門檻,仍可透過程序申請離婚。無論是備證資料、尋人過程或法庭申請,都有明確規範。本文將詳解「配偶失蹤離婚」的實際做法與注意事項,幫助你清楚掌握合法出路。
當面對婚姻走到盡頭時,若對方不同意離婚,許多人會感到無助與迷惘。香港法律其實提供清晰的處理途徑,讓申請人即使面對拒絕,也能依法提出單方面離婚。本文將以淺白方式說明當對方不同意離婚時的可行方案,協助你了解分居、證據及法律程序,為自己尋找合法出路。
在香港離婚程序中,從獲頒暫准離婚令到絕對離婚令的等待期常令人疑惑。許多申請人困惑於「幾耐才能拿到最終文件?」、「錯過申請絕對離婚令怎麼辦?」或「遺失離婚令該如何補領?」本文將為您詳細解析整個時間表與必要程序,助您無憂完成這人生重要階段。
香港的離婚程序相對其他地區而言較為系統化,但仍需要當事人充分準備各種必要資料。不少人往往忽略了離婚要準備的重要東西,導致程序延誤或增加不必要的壓力。從婚姻證書到財產清單,從子女撫養計劃到收入證明,每一份文件都可能影響最終的離婚判決。本指南將助您全面了解在香港辦理離婚需要準備甚麼關鍵資料。